上海浦东新区高企认定中企业职工数
来源:宏京 发表于:2020-04-07
评定认定要求标示科技人员工作岗位,以此来判别该人员是否归于科技人员。
评定认定要求标示科技人员工作岗位,以此来判别该人员是否归于科技人员。科技人员的岗位可按市场调研和数据采集、样品图纸设计、样品测试等科研活动过程来进行设定,比如,检测中心及车间骨干人员,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品管部,从事管理的有技术副总、生产副总等。
上海浦东新区高企认定中企业职工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发【2016】32号)规定: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如何计算科技人员占比?
具体如下:
第一:确定企业科技人员数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火发【2016】195号)规定: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1、确定企业科技人员的任职性质要求企业科技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单单指在职职工;
2、确定企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性质要求企业科技人员包括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也包括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
3、确定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要求企对科技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要求必须满足在企业累计实际工作在183天以上。这里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指的是申报认定前一年度的当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跨年度计算。举例:如果企业2020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企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时间以2019年的实际累计工作时间是否满183天计算,不以跨年度累计为准。
第二:确定企业职工数量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1、在职人员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不考核在企业累计工作天数。实务中,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不是法定判定标准,通过工资表也可以确认。职工人数中的在职人员口径与企业科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口径不一致,需要注意区分。举例:某企业员工张某,2015年入职,从事研发工作,2019年3月离职。该企业2020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张某不能计入企业科技人员人数,但在计算职工人数时,需要计入。
2、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与企业科技人员统计口径一致。
第三:计算科技人员占比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审计小组追加2018年至2020年三年辅助人员工资的支付记录,该公司无法提供研究开发项目工时统计以及各项目的工资费用分配依据。审计人员认为该公司将非研发人员人工工资薪金列入研究开发费用没有提供合理依据,分别核减2018年研究开发费用人员人工费用18.2万元(1月、3月、5月和9月四项辅助人员工资归入项目RD6-RD8),2019年研究开发费用人员人工2万元。上海浦东新区高企对企业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