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区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占比
来源:宏京 发表于:2020-04-08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占比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的其他费用占比一样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占比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的其他费用占比一样吗?
上海松江区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占比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中的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六规定,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根据上述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口径是作为研发费用是否达到规定的比例,从而作为确认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之一,其“其他费用”的口径为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归集的其他费用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上海浦东新区高企认定中企业职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