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京欢迎您
财务理帐立项报告-验收报告-审计配合-归集旧账-提交材料-税务局备案-立项成功
(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75%,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2、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