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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

服务介绍:加计扣除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即企业所得税发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案件类型:

  • 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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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的申请流程

财务理帐立项报告-验收报告-审计配合-归集旧账-提交材料-税务局备案-立项成功

加计扣除的好处

(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75%,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加计扣除的申请条件

1、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2、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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